本报讯(安徽商报记者 姜志远) 4月10日,安徽商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直住房公积金将扩大提取范围。
省直住房公积金扩大提取范围包括五大项:一、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支持购房缴纳契税提取住房公积金;四、支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五、扩大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病种范围。
第一、二、四项自4月1日起施行,第三、五项政策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第四项4月1日起施行,5月9日后可办理。
与此同时,省直公积金将开展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业务,并放宽本地缴存职工“商转公”业务办理时限。符合“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持续放宽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符合“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凭原商业银行出具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书》,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再限制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发放时间。
◆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支付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物业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文书;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合肥市城市更新住房改造项目中个人承担的费用。提取申请期限:城市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两年内(以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票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电梯更新,在电梯竣工验收使用后两年内(以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
◆支持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需满足什么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因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自政策执行之日起缴纳契税的,以契税完税证明入库日期为准两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
◆支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因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自政策执行之日起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以缴存日期为准两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
◆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办理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院治疗清单所列35类重大疾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文书、亲属关系证明;二级(含)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一年内有效);就医人员社会保障卡;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