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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商报

哪些人能申办哪些人不能

日期: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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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商转公”规定,哪些购房者符合办理条件,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合肥买房的异地居民可申办

根据调整政策,非合肥市行政区域缴存人,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符合该市“商转公”贷款其他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目前,可办理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后续,合肥市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

具体办理流程上,主要包括贷款咨询、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签订合同、办理抵押、贷款发放等环节。异地缴存人需额外提供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展示“业务办理电子码”方式提供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与实际不一致的,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与合肥市缴存人相同,根据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所购住房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且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两个月本息)余额。

已结清再贷无法“商转公”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商转公”贷款需要借款人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例如:缴存人2015年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19年结清,2020年在合肥市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商业贷款,根据合肥市规定,无法申办“商转公”贷款。安徽商报记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