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安徽16个市相继发布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相关文件,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在安徽整体全面实施。各市今年均把首个春假安排在4月1日至3日,与清明假期连休6天,实施对象均为义务教育阶段一至八年级学生。
为保障好春秋假制度,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地发布的方案中还针对家庭看护有困难的学生提出了兜底方案,如合肥市安排社区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将就近提供公益托管服务;学校将开放教室、运动场馆、图书馆、食堂等场地,提供托管服务,开展体育锻炼、美育、劳动、科技实践、阅读等活动。芜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将积极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措施,鼓励职工在春秋假期间带薪休假,优先保障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实行调休、补休,方便家庭出行,同时进一步优化职工疗养服务体系,积极鼓励职工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携带子女参与疗休养活动。马鞍山方案中也提出,鼓励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优先支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调休。据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