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消保委发布2025年全省消保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涵盖预付式消费、养生保健、宠物买卖、网络购物、汽车销售、新兴商业模式等多个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预付式消费纠纷支持诉讼案
2021年11月,关女士花费52198元购买160节健身“总监私教”课程,后续约课困难,商家还在未通知情况下转让门店。
2025年2月,关女士提出解约退费遭拒,向合肥市消保委投诉。调解无果后,消保委支持其起诉。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健身公司退还剩余113节课时费36186元及利息,赔偿3000元;因法定代表人未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农村养生白酒会销维权案
2025年3月,东至县某销售团队以“养生讲座”为名,用小礼品吸引老年人,高价推销宣称“有保健功效”的白酒。老人购买后发现无效果,退款遭拒。
东至县消保委启动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联合多部门现场调处,为12名老人当场退款2万多元。
保健品销售维权案
2025年3月,绩溪县纪先生投诉,妻子患糖尿病且为精神二级残疾,花费22000元购买相关产品后血糖升高住院。
经查,所购为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消费者误信效果擅自停药。经调解,商家退还货款18730元并补偿10000元,合计28730元。
强制扫码点单维权案
2025年6月,周女士在黄山风景区某奶茶店消费,被要求必须扫码授权信息才能点单。
黄山风景区消保委要求商家整改,商家增设人工点餐,并向周女士致歉。
大额养生消费维权案
2025年2月,郑老先生携老伴卢女士来到马鞍山市消保委反映与某养生机构的消费纠纷。郑老先生称,卢女士从2019年至今,在该商家消费约150万元。
由于卢女士患病,意识时常不清醒,郑老先生要求商家提供相关消费记录。由于商家提供的消费记录不仅含糊不清,而且部分记录显示消费时间是卢女士生病住院期间,郑老先生据此怀疑商家利用卢女士意识不清醒进行欺骗消费,要求退费。
马鞍山市消保委调查发现,根据商家提供的消费记录,卢女士自2019年至2024年共计消费130余万元,其中有一部分消费记录卢女士未签字确认。对此,商家表示,卢女士消费时并未表现出“意识不清醒”的情况,对于郑老先生称其欺骗消费者的说法不予认可。
经调查,在卢女士支付的130万元中,还有未消费金额约50万元,商家提供的销售记录及使用记录存在诸多不清晰之处。2025年6月27日,马鞍山市消保委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普及法律法规,耐心劝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消费纠纷和解协议,商家承诺退还卢女士95万元。2025年7月23日,郑老先生家人反馈已收到退款。
汽车销售维权案
2025年3月,张先生在淮北某4S店购车,第三天空调压缩机故障,且车辆为2024年6月生产的库存车,商家未提前告知。
淮北市相山区消保委核实后认定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经调解,商家为张先生更换新车。
美容护理纠纷维权案
2025年3月,梁女士投诉称,3年间在某美容店花费36000元做“白发转黑”项目,商家承诺无效退款,但始终未见效果。
桐城市消保委“永红暖心工作室”调解后,商家向梁女士致歉并退还19000元。
冰箱质量纠纷维权案
2025年7月,曾女士投诉所购冰箱出现门关不严故障,导致食材变质,商家拒不履行“365天免费换新”承诺。
蚌埠市高新区消保委调解后,商家为曾女士办理退货退款,并赔偿食材损失。
“免费”领养宠物诉讼案
2024年,安徽省消保委针对某宠物服务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商家在多个平台及某校表白墙发布“免费领养宠物猫/狗”广告,以“免费”为名吸引消费者到店。
消费者领养时,商家通过小程序要求签订18个月宠物粮购买合同,并设置超高违约金等格式条款,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情形。
2025年,该案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支持省消保委诉求,确认合同中七个条款无效。
安徽商报记者 刘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