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实习生 陈嫣然) “90后”男子张某某兴致勃勃地来参加朋友的婚宴,还被邀请做伴郎,他在新娘入场环节,负责拉开宴会厅大门,迎接新娘入场。然而,婚礼当天,当他拉开大门之时,大门突然倒下将其砸伤。婚礼中的意外,令张某某落下了九级伤残,为了讨一个说法,他将餐饮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铜陵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2024年5月的一天晚上,张某某作为伴郎,在铜陵市某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餐饮公司)的宴会中心参加婚礼晚宴。在新娘入场环节,张某某和另一位伴郎负责在宴会中心大门两边拉开大门,迎接新娘进场。让人没想到的是,当他开门时,宴会大厅大门突然倒塌,将其足部和背部砸伤。
张某某当晚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其跖骨骨折、跟骨骨折、骰骨骨折、腰椎骨折等。张某某经过多次住院手术后出院,经司法鉴定,其损伤伤残程度为九级。事发后,张某某将餐饮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铜陵市义安区法院一审认为,因宴会中心对其内部设施疏于检查管理,大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张某某在开启大门时,因大门倒塌致身体受伤,餐饮公司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本案损害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餐饮公司向张某某赔偿各项损失32.8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该餐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铜陵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