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持有的安徽省霍山县金园竹艺有限公司等12户债权及六安市霍山县4处物权资产进行处置。
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31日,安徽省霍山县金园竹艺有限公司等12户债权总额12,244.36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4,819.64万元,利息合计7,424.72万元。债务企业主要位于合肥市、六安市霍山县、安庆市太湖县,抵押资产也主要位于上述地区。
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县土产公司大院内)房产等4处物权资产均为六安市霍山县房产。
拟转让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本息合计 保证人 抵质押物 诉讼进程
1 安徽省霍山县金园竹艺有限公司 0.00 136.59 136.59 汪静波、钱立如、汪祥升、张明跃 无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21)皖1525民初1628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2 安徽辰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00.00 204.57 804.57 吴勇、李升高 抵押物1:霍山县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霍山县衡山镇新小巷东侧建设小区二层楼房2号至霍山县衡山镇新小巷东侧建设小区二层楼房7号的沿街房产,面积1954.38㎡ 抵押物2:霍山县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北路老城改造三期工程3号楼205、405室住宅房产,面积合计184.06㎡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24)皖1525民初838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3 安徽霍山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212.32 1818.89 2031.21 马云、吴子忠、吴绳华 无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18)皖1525民初939号,未申请执行
4 安徽尚峰商贸有限公司 999.99 712.78 1712.77 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桂少锋、程善群,桂少坤 无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20)皖1525民初1274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5 安徽霍山科皖特种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43.87 443.87 刘成铭、陈象青、李坦英 安徽霍山科皖特种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商标专用权“科皖”质押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20)皖1525民初1813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6 安徽霍山恒丰装备部件有限公司 20.00 14.02 34.02 张志芳、杨云龙、安徽霍山经纬纺业有限公司、安徽霍山经纬运输有限公司 无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23)皖1525民初1401号,已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企业已破产
7 安庆市五千年文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0.00 670.26 1090.26 太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庆市五千年文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太湖县经济开发区人民东路、晋熙镇外环南路北侧的三处土地使用权(住宅兼商业、其他商服),面积合计71332.6㎡ 未诉讼
8 安徽龙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95.86 565.01 960.87 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蛟龙、钱先青 无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17)皖1525民初1415号,未申请执行
9 霍山县旭日鸿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32.19 1070.66 1702.85 王旭东、王如星 无 未诉讼,债务企业已破产
10 安徽霍山经纬纺业有限公司 139.28 114.61 253.89 张志芳、杨云龙、安徽霍山恒丰装备部件有限公司、安徽霍山经纬运输有限公司 无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23)皖1525民初1413号,已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企业已破产
11 安徽省宏发实业有限公司 800.00 960.21 1760.21 戴勇、戴文山 安徽省宏发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52号1栋办公701室(建筑面积1225.43㎡)及项下土地使用权(面积167.66㎡)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15)瑶民二初字第03083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12 合肥贺鹏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400.00 913.25 1313.25 王业菊、罗福海 王业菊、贺家斌共有的、位于合肥市张洼路铁路东侧商办楼一层的1、2号商铺,二层1、2号商铺(面积合计680.25㎡)和三层办公用房(面积224.56㎡) 已诉讼判决,判决文书号(2014)庐民二初字第00172号,已进入执行程序
合计 4819.64 7424.72 12244.36
拟转让物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序号 坐落 业态 结构 面积(㎡)
1 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7-1-1(县土产公司大院内)房产 自建房 混合 403.61㎡
2 霍山县衡山镇玉带路西侧房产 自建房 钢混 874.65㎡
3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天地佳苑38幢524室、525室、526室房产 住宅 钢混 95.01㎡
4 霍山县诸佛庵镇诸张路西南侧的2幢厂房和其所属土地 工业 钢结构 厂房4039.4㎡ 土地12042.00㎡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转让,拍卖转让(含网络竞价)、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gwamcc.com)查询或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对象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3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破产管理人认定、法院判决、裁定、产权登记部门登记信息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636227、0551-6263629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40号
邮政编码:23000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63625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