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吴兴区司法局日前成功化解2起因对镇政府相关土地整治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系列案件。
据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吴兴区司法局探索“枫桥经验”新模式,实施“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在办理这2起案件过程中,该局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主动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及时向行政机关告知相关风险,同时对申请人诉求持续跟进协调,抓住申请人调解意愿转变契机,多次组织复议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区司法局、镇政府及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等多方面化解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复议双方签订调解书,申请人当即撤回所有案件的复议申请。
“我们通过调解成功化解行政纠纷,有效节约了行政成本,实现行政争议‘即时化解’。”该局负责人表示,“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