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在湖州召开。会议将邀请部分人士旁听大会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主要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湖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湖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湖州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八、审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票决2024年度湖州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九、审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湖州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十、人事事项;十一、其他事项。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湖州市民可申请旁听会议。申请旁听会议的人员即日起至1月10日止,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报名地址:市行政中心4号楼409室;报名电话:2390108,13757207152),现场报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旁听申请经汇总确认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通知旁听人员参会事宜。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