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湖州日报

“我之有为”贵在“你之有感”

日期:12-26
字号:
版面:第01版:一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群众有感”是目的,“政府有为”是手段。政府有为的初衷,即是以“我之有为”换取“你之有感”,让人民群众获得真实可触的幸福感、认同感。

  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之有为”离“你之有感”还时常存在差距。比如,在一些环境治理中,尽管问题整改已经达到国家标准,但异味和噪音“达标扰民”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组织的一些大型赛事,尽管取得了良好的总体反响,但一些不够完美的细节、一些考虑不周的疏漏,往往成为“减分点”,拉低市民的印象。诸如此类的案例,相关部门其实已做了大量工作,只因没有做深、做细、做精,最终影响了群众满意度。

  诚然,一件事做到何种程度才能让群众有感,事前难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但群众对某种变化的反馈,正滥觞于群众的生活实际。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变化自然可感。反之,如果一味追求达标而不讲求到位,便无法真正满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需求。

  消除“政府有为”多于“群众有感”的偏差,首先要多一些百姓视角。政府部门在解决问题时要多换位思考,学会从群众的角度看问题,只有将心比心、深入基层,充分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尽可能地解决群众的所急所盼,才能真正让我们的主观作为与群众的客观需求实现“无缝对接”。其次,要少一些“交差”思维。“落实”不是“交差”,如果做事只追求程序到位,心存“过得去就行”的思想,敷衍以对,草草交差,群众势必不买账,精益求精才能赢得群众认可。

  湖州是一座承载使命的城市,擘画“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幸福图景,既要“我之有为”,也要“你之有感”。城市向更高标杆看齐的同时,湖州百姓对幸福生活的定义也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具象。把一幅幅美好图景变成百姓的幸福实景,就必须让“我之有为”对标“你之有感”,以百姓之心为心,让每件民生实事落地走心。推动适老化改造、完善创业创新配套服务、提升居住品质、深化医养康养结合……多倾听群众的声音、贴近群众的需求,一桩桩、一件件实事让“群众有感”,才是“政府有为”的最美注脚。(孙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