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
申请退付手续的公告
日期:12-12
本局在清理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款项当事企业(个人)未来办理申请退付手续,具体为湖州市熊伽木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缴纳至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3.208万元保证金;浙江南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015年缴纳至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笔共计104万元保证金;浙江南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缴纳至南浔镇政府4笔共计59.370343万元保证金;潘新强于2015年缴纳至双林镇政府3.05万元保证金。请相关企业或个人见公告后及时携带缴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划核实确认书(或土地复核通过意见书),到本局办理申请退付手续。公告后1月未前来办理的,将暂作无主款上缴国库处置。
联系人:王先生(0572-2669993)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3楼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