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费新章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又是国家统计局部署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之年,还是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开展之年,对于政府统计来说年份特殊、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今年1月再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新的要求,全市统计局系统积极响应,发扬“四知”精神,感恩奋进、聚力攻坚,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 在数海勇当统计先锋”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依法治统正确方向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关键少数”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将学习统计法列入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坚持“第一议题”学法用法机制,统计局系统“第一时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政令贯通、覆盖;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举办全市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示范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
二是不断提升治统理念,健全防惩责任制度。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度,区县党委政府每年年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三是努力增强管控手段,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将统计监督纳入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各区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职前书面征求市统计局党组意见,对有关人选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变更时,向区县统计局备案。
二、强化统计监督,全面形成防治造假高压态势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计督察检查力度。依据《湖州市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市统计局每年至少对一个区县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统计督察。充分利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预警信息开展专业核查检查,做到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全覆盖;大力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提升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效率,全年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联网直报单位数的3%。
二是坚持过程管控,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持“知敬畏”与“常自省”相结合,组织学习典型案例和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等,及时传达国家、省核查和督办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认真开展国家、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报曝光一批身边的典型案例;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觉抵制对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干扰。
三是坚持严肃问责,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把统计监督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自主办案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持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统计部门与部门统计协作,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
三、优化普法宣传,持续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一是围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强化普法创新。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 40 年来对我国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制作动漫微视频、篆刻、书法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积极回应人民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围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统筹兼顾。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组织开展各类统计专业培训,压实压紧乡镇(街道)、开发区报表审核责任,督促企业统计人员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等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确保最新的统计工作标准和要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三是围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开展,强化依法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市统计局联合市经普办加强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