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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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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可申请“救命钱”

日期: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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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这笔救助基金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堪比‘救命钱’!”近日,伤者朱某某的女儿致电市财政局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感谢经办同志帮助其申请通过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原来,8月29日15时38分,沈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行驶至湖城苕溪东路与圩田路岔口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朱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朱某某受伤。由于事发突然,朱某某家属短时间难以筹得抢救费用。办案民警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向伤者家属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政策及申请流程,并指导他们快速申请了救助基金。最终,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经过审核后,为朱某某垫付了抢救费用12余万元。

  朱某某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得益于我市积极推进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早在2013年,市级就成立了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但在工作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特殊情况频发、群众对政策知晓度不够等难点。”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我市于本月建立了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会商机制(以下简称《会商机制》)。

  与之前政策相比,《会商机制》根据新管理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单方事故当事人为救助对象。同时,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可以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垫付;取消了垫付的抢救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的限制,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按照新标准垫付。

  与此同时,《会商机制》扩大了救助基金定点医院范围。“经过调研走访和相关医院提出申请,我们对比了相关医疗机构业务量、专业度、地理位置等因素,决定在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将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浔区人民医院和南太湖医院纳入到定点医院范围中来。”该负责人说。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地推进部门协作,《会商机制》成员单位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局的基础上,新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基层法院依法审理和执行涉及救助基金的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