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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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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日期: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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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徐  虹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浙有善育”政策》。政策明确:即日起,“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30%确定,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12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确定,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为扩大受益群众范围,政策惠及到更多家庭,我市放宽对多子女家庭子女确认标准,优惠政策里的‘多子女家庭’是指二孩及以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处处长许学宏告诉记者,优惠政策对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额度突破了最高上限,同时在全省率先对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进行了政策支持,加强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确保公积金优惠政策享受到位,推动支持“湖有善育”工作。

  除出台贷款相关优惠政策外,我市还提高“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金超出每月提取最高标准1500元/月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