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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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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湖州日报

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浙江问题(编号3-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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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时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浙江省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10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中交建下属公司和浙江交工集团违规占地,多个无证码头侵占大运河岸线资源。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底。

  整改目标:全部拆除大运河沿岸非建成区1000米内违规建设的大型混凝土搅拌站、钢筋加工中心等临建设施,对已经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菱城建设有限公司码头规范管理,对无证经营的码头全部取缔拆除并复垦复绿,提升大运河沿岸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

  程强建设码头(与善琏含山荣祥砂厂码头为同一码头)、荣辉燃料有限公司码头(练溪大桥)、黄浦桥码头等3个无证码头于2023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完成复垦复绿;东升码头、计家兜码头于2023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完成复垦复绿;2家大型混凝土搅拌站、2个临时码头、1个钢筋加工中心于2023年6月底完成拆除,并完成复垦复绿;对2022年10月13日已经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菱城建设有限公司码头强化日常监督,规范管理。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0572-2223027。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2008号1303室。

  湖州市污染防治攻坚(“五水共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