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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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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湖州日报

公益诉讼守护山野“精灵”

日期: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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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邱瑭

  本报讯  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日前在案发地安吉县某村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20余名当地村民旁听庭审。据悉,该案是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后,全市检察机关提起的第一例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1月,被告陈某明与被告辛某良在安吉县某村一山上,以挖洞的方法使用捕兽夹猎捕野生动物一只,后将该野生动物分食。经查,该野生动物为小麂,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根据相关通告,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安吉县域全年禁止狩猎,禁止使用铁夹(兽夹)等猎捕工具以及挖洞等猎捕方法。被告二人在禁猎期、禁猎区,违法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实施环境侵权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存在对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隐患。

  对此,市检察院依法追究两名被告的环境侵权责任,要求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该案获法院当庭宣判,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同时,办案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例讲述,向当地村民针对性地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提升当地村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参与旁听的安吉县人大代表罗书霞当庭表示:“很荣幸今天能参与这个案件的旁听,通过公益诉讼去弥补生态环境受到的损害,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