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晓芬
本报讯 吴兴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酒店偷拍案,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获刑最高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以被告人石某为首的五人经事先预谋,采用在宾馆、酒店房间内安装监控设备的手段,偷拍淫秽视频,销售牟利。
被告人石某负责对偷拍的淫秽视频进行加工、销售,其余四人负责在宾馆、酒店开房以及提供收款账户收取违法所得,被告人石某参与期间获利29万元,其他四名被告人参与期间分别获利7万元至27万元不等。
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采用为被告人石某等人介绍买家并购买淫秽视频存储平台账号的人员收取提成和直接贩卖账号的方式以及直接贩卖淫秽视频存储平台账号获利的手段,贩卖淫秽物品,从中获利 6 万元。
被告人杜某明知被告人石某等人从事贩卖淫秽视频牟取非法利益,仍为其提供账户用于收取贩卖淫秽视频所得共计 3 万余元,并协助转账给被告人石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等五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杜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综合犯罪情节以及认罪认罚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