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党勤
本报讯 地笼成本低廉,操作简单,是一种较为隐蔽的捕鱼工具,地笼捕鱼会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近日,有群众向《看见》栏目组反映,夏季临近,在德清县雷甸镇,有人摆起了“地笼阵”。
5月4日,记者在德清县雷甸镇富根桥河的支流水域看到,河道两边,大约3米就有一个地笼(见图),这些地笼有的扎在水里,有些扎在泥里,有的被直接丢弃在岸边,附近还漂着死鱼。记者观察到,地笼里大多都是幼鱼小虾。
根据定位,该河道位于雷甸镇中兴社区附近,该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河道由水产社区管理,他们可以配合水产社区做清理。然而水产社区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虽然水域属于水产社区,但放地笼的都是中兴社区的居民,清理地笼容易,群众工作难做。于是,记者又找到了雷甸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得到的回复是,这里去年就清理过,但很容易反弹,属地也没有执法权。
那么,对于富根桥河存在大量地笼的问题,有执法权的主管部门又是如何推进管理的呢?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吴昊告诉记者,过度捕捞肯定会破坏水生态,但这项工作应该由作为属地的雷甸镇来管理。
吴昊说,在日常的巡查中,如果发现非法渔网鱼簖,他们会同河长办,以交办单的形式加以指导。对于属地没有执法权这一问题,吴昊说:“乡镇是看得见,管不着。”那么,管得着的部门,看见了吗?
《看见》有感
管得着地的,管不着人;管得着人的,管不着地。没有执法权的,看得见,管不着;有执法权的,管得着,也不知道有没有看见?那么问题出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