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丹红 通讯员 童欣
本报讯 长兴县人民政府和长兴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前两年,我们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了县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提出县级层面按类别明确分配标准、增设补助对象评级动态管理、加强申报立项公开度等建议。”长兴县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后,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整改,并最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据悉,实施细则中增设项目申报主体负面清单,对违法违规或采用弄虚作假行为套取资金的主体,一律不享受补助;要求各乡镇和项目建设主体要明确管护责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全程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