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金伟杰(330724199910105431)于2023年3月13日受让湖州龙之景家居有限公司99%的股份。关于湖州龙之景家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印章和证件从未掌握在法定代表人金伟杰手中,也从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表公司盖章和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