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年度工作安排,市创建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湖州市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湖委办发便笺〔2021〕20号)各项指标要求,委托第三方于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次测评。对《考核办法》中的一、二类考核对象和各乡镇街道进行了综合排名。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市创建办 2023年4月14日
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年度工作安排,市创建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湖州市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湖委办发便笺〔2021〕20号)各项指标要求,委托第三方于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次测评。对《考核办法》中的一、二类考核对象和各乡镇街道进行了综合排名。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市创建办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