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电动轮椅能否上路,在各个路段开?有什么特别要求和限定吗?如果发生碰撞,怎么鉴定责任?”近日,一市民就此疑问来电咨询。为此,交警部门给出了答复并举了相关例子进行普法。
上月,南浔区和孚镇,一辆电动轮椅在路口被一辆轿车撞了。
道路监控显示:一名大爷坐着电动轮椅在马路上行驶,行至路口时黄灯亮起,但大爷还是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仍继续行驶进入路口,最后与一左转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大爷面部受伤。
交警表示,此案例中的电动轮椅不属于非机动车辆,不能上机动车道行驶,并有相关处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为非机动车辆,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过在城市中,部分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
那么,电动轮椅到底能不能上路,怎么避免发生危险?
交警提醒,电动轮椅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两个概念,电动轮椅是否属于非机动车,要符合道路交通法关于非机动车的含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电动轮椅都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且残疾人机动轮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是需要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
交警提醒,电动轮椅使用者多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或病人,其家属要明白轮椅毕竟只是辅助工具,必须有贴身陪护,不能任由老人或病人独立外出。使用者要提高安全意识,务必遵规守法出行,在路口转弯时应减速慢行,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