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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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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沉没,整治也“沉没”?

日期: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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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党勤 

  本报讯  有市民近期向《看见》栏目组反映,在长兴县的部分水域内存在一些沉船、废弃船,不仅影响河道流通性,还会造成垃圾堆积、水质变差等现象。对此,记者展开了实地调查。

  1月29日,在长兴县太湖街道霞城村的部分内港,记者发现并不宽敞的河道内竟然“挤”有近10条沉船、废弃船,有的船身浸在水下,有的船体已经破损(见图)。据调查,这样的现象在当地并非个例。就在附近的鱼白漾桥下也停着10来条农林自用船,有的堆满杂物,有的只有少部分船身露出水面。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先找到属地。该县龙山街道后洋村党支部副书记宋伟强表示,岸上、陆地是他们村管辖的,水域由霞城村管辖,之前他们也反映过这些船的问题,但是上级部门并没有回复该如何处理。对于这样的说法,太湖街道霞城村的工作人员李顺方告诉记者,该水域的沉船、废弃船应该找到船主,再由相应村来负责。如果实在找不到,在这个水域就由霞城村来负责。

  事实上,针对沉船、废弃船存在的乱象,早在2022年11月,记者已经在长兴县范围内展开过调查。据了解,由于道路、桥梁逐渐完善,多余的船只就停靠在了河道里。久而久之,经过台风、暴雨、碰撞等因素渐渐成了沉船、废弃船,这不仅会阻碍河运、影响水质,甚至会导致河流的防洪排涝能力下降。

  前期采访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底,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长兴县河湖“三清理一提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三清理”中就有一条关于“整治清理沉船、废弃船”的主要任务,并计划实现“全县河湖范围内无沉船、废弃船”。

  在该方案中明确,沉船、废弃船的集中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2022年10月底前为调查摸底阶段,11月底前为宣传发动阶段,12月底前为分类处置和总结提升阶段。而今,距离“12月底前完成总结提升”已经过去了1个多月,为何在霞城村等地仍有沉船、废弃船成了“漏网之鱼”呢?

  针对这些“漏网之鱼”,李顺方告诉记者,方案内容他们村是知情的,但完成沉船、废弃船的相关数据统计之后,找不到挖机承接业务,所以清理工作才被搁置下来。

  对于该情况,太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殷爱骄表示:“我们跟河长办沟通过,他们都知道霞城村的情况。”对此,县水利局(河长办)工作人员夏正峰告诉记者:“太湖街道这个情况并没有跟我们报告。上次在统计沉船、废弃船整治计划的时候,属地也没有上报这个情况。”

  《看见》有感

  江南水乡河网密布,本是碧水悠悠的好风景,却不想被沉船、废弃船“煞”了风景。既然已经发现问题,也有了细致的整治方案,为何“下达”不见效?通过“有这样的情况吗”“没有跟我们报告”背后来看,整治工作还需“查漏补缺”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