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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余姚年糕”商标不能随意用

日期: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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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近日,本市某食品企业成功获得“余姚年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权,并实现日销售超5000公斤的佳绩,产品供不应求。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市场监管局丈亭监管所的真心助企与高效服务。

  今年5月,丈亭监管所接到举报,称某食品企业违规使用“余姚年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经过详细调查,该企业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并依法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然而,处罚并非目的,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才是关键。在得知企业有正确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的意愿但缺乏具体操作方法后,丈亭监管所伸出了援手。

  为了帮助企业尽快取得商标使用权,丈亭监管所积极行动,一方面向市局业务科室咨询相关事项,另一方面与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取得联系,了解具体申请流程和使用规则。在明确相关要求后,该所主动与商标拥有者——三七市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沟通协调,推动双方顺利对接授权事宜。

  经过努力,7月底,该企业成功取得“余姚年糕”商标使用许可手续。随后,丈亭监管所工作人员陪同企业负责人前往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和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并持续关注事态进展。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通过该企业的使用许可备案,并为其发放了专属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此次助企行动,不仅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更在规范证明商标保护使用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这一举措,当地特色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得以“守得住”“用得好”,进一步提高了地理标志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知名度,为余姚年糕这一传统美食的发扬光大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