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干闻宇等请求辞去余姚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日期:11-30
因工作岗位变动,干闻宇等18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余姚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罢免、辞职、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终止代表资格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干闻宇、王罕杰、王根福、毛立波、史勇军、朱汉明、孙保定、李军、杨荷锋、吴建平、沈学键、沈继忠、单时芬、胡坚强、姚文昌、陶建民、黄其君、龚共军等辞去余姚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