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及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日期:11-05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徐壮 杨湛菲)学前教育法草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年8月、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对学前教育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共9章85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此,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