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格格)“一觉醒来,每月少还400元”“利率调整,每个月能多吃一顿火锅”……日前,不少购房者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收到的银行短信通知,房贷利率已经下调,还款压力瞬间减轻。市民应先生在建设银行的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查到,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自己的二套房贷利率从4.2%下降至3.9%,“房贷降息节省的利息支出,为我的消费和理财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应先生高兴地说。
据悉,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银行业积极落实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倡议而实施的调整举措。10月25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批量集中调整。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房贷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10月25日银行调整的是加点幅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公告和利率自律机制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调整的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基点。对于部分城市仍设定了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调整后的加点幅度需不低于下限。
由于此次批量调整由银行统一操作,绝大多数借款人不需要到银行网点,也不需要主动在手机银行操作,因此,多家银行已在手机APP中设置存量房贷专属模块、滚动信息栏、广告弹窗、置顶窗口等查询入口,借款人也可通过搜索栏直接搜索“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进行查询,部分银行可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此外,多家银行通过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结果。
针对不少借款人提出的下调后出现利率不一样或者没有降到最新利率水平的疑惑,多数银行回应,浮动房贷利率由“5年期以上LPR+加点”组成,本次仅调整“加点”部分,不涉及LPR的调整。LPR仅在重定价日进行调整,并调整至当时最新的LPR。这就导致不同借款人贷款利率中的LPR存在差异,每位借款人的房贷利率下降幅度也不完全一样。等到贷款重定价日进行LPR重定价后,若当前LPR保持不变,那么借款人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