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电动车“跑单”拿补贴?天上不会掉馅饼!
日期:10-25
本报讯(记者 张云霞)租赁电动自行车,平台会派发任务,每天完成“跑单”任务,还能拿奖励。面对这样的条件,不少求职者很心动。殊不知,其中另有玄机。
“虽然工作辛苦点,但投入成本低,入行‘门槛’低,只要跑得勤快点,每月也能有不错的收入。”近日,48岁的男子吴某想要跑外卖挣钱。可是,当“外卖小哥”首先得有一辆续航能力持久的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买一辆新车要花不少钱,吴某听朋友说,现在可以租一辆电动自行车,每月只要几百元,如果按时完成任务还能拿补贴。想到这个经济又便捷的方式,吴某很是心动。根据朋友提供的信息,他来到位于梨洲街道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租赁公司,决定租一辆电动自行车,并和公司负责人陈某签下了租赁协议。
根据租赁协议,电动自行车一个月起租,未租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租金,每月租金699元。吴某首月参加租赁活动,如果21天跑满480单,平台奖励7元、公司补贴699元,如果吴某没有完成活动任务,正常付租金。“这么算下来,每天只要跑20多单就可以了,完成任务不就等于租金全免?”拿到电动自行车,吴某马上跑起了业务。
但是上班第一天,吴某就发现不对劲——外卖单根本不像公司宣传的“多到爆”,一天跑下来只有五六单,赚了几十元。意识到自己被“坑”后,吴某想退车重新找工作,却被告知必须支付一个月的租金699元。此后,吴某多次上门讨说法,但公司的工作人员却互相推诿,坚持不肯退租金。
理论一月无果后,吴某发现,手机里收到一条新信息,又被该公司扣除了699元租金。钱没挣到多少,还被扣了1000多元,吴某十分气愤,再次来到该公司。“今天你们不给我退钱,我就把你们的车子砸了!”双方进而发生争吵,气急败坏的吴某在旁边找了一块砖头,将店内的车子砸了一通。
吴某一时泄愤、图了痛快,但很快警察就找上了门。原来,在吴某砸车的时候,陈某就报了警。经民警现场查看,共有18辆电动自行车不同程度受损。于是,民警将吴某带回了派出所。
“本来是一起消费纠纷,现在却矛盾升级,变成了涉及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案件。遇到纠纷,消费者维权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但消费者动手砸车,事情性质就复杂了,不仅成了过错方,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经过市公安局梨洲派出所驻所“梨顺”工作调解室调解员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吴某慢慢冷静下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吴某赔偿车辆损失费2500元,同时陈某也放弃了追究吴某的法律责任。
其实,近日发生在这家电动自行车租赁公司的类似纠纷还有一起。35岁的罗某同样因为发现租车被“坑”,想要退车退钱,遭遇维权困境。最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终止了租车合同,罗某赔偿租车公司400元。
“随着外卖行业的兴起,也带动了电动自行车租赁市场。有人正是抓住了这行求职者的急切心态,抛出‘诱饵’,许诺订单多、收益高、有奖励等,实际上却暗藏玄机,一旦求职者提出想要退车、退押金、退租金等,他们就以合同里高额的违约金条款要求对方赔偿。”调解员在此提醒,一方面,求职者要保持警惕、防范“陷阱”,另一方面,在工作生活中与人发生矛盾,也要保持理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求助,切勿因逞一时之快而做出类似毁坏他人财物的过激行为,否则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