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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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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已发放26万余元

日期: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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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余姚新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陆燕娜)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9月初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宁波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以来,截至10月12日,我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活动已完成“浙里办”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装修备案142项,消费者申领补贴资格确认46人,完成支付交易19户,发放补贴金额26万余元。

  根据《细则》规定,此次享受个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的消费者,其房屋必须是位于宁波市的旧房,即个人不动产权证初始登记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前的住宅、宅基地自建房。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施工合同中列支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可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获得补贴,计算单个(单位)商品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细则》鼓励应用绿色建材家装产品。

  需要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可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进行申请,经市住建局确认后,予以备案(装修工程在消费券发放政策实施前已开始且尚未结束,但先前未进行装修备案的,可以申请后补备案)。

  补贴采取数字化平台消费券申领模式。补贴申请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或其直系亲属,在通过装修备案申请后,按要求在“阿拉来消费”数字化平台完成注册,申领消费券。经平台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用户自动激活享受补贴资格,通过向“阿拉来消费”数字平台入驻装修企业购置,在支付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款项时,费用会自动进行补贴减免。

  目前,我市已有宁波余慈爱家十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余姚市华宇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圣都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等10家企业通过审核,入驻“阿拉来消费”数字平台,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