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护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日期:10-02
本报讯(记者 胡张远)“叮咚——”手机提示,一笔钱款到账。小余一瞧,是市民政局按有关政策一次性发放的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已经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
小余的父亲早亡、母亲失联,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市民政局早前在走访排摸中了解到小余的家庭情况后,告知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并让其向所在乡镇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随后,市民政局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入浙江省“浙里护苗”系统,全力“护苗”成长。
据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小余已年满18周岁,但没有继续学业,而是选择了步入社会。“按照相关政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步入社会,目前按照每人每月2686元的标准,一次性领取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周岁后继续学业,这笔钱要等到他们毕业后才能领取。在他们读书期间,每月可以领取一定的基本生活费。
今年以来,我市共有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了这笔基本生活费,总金额超12万元。这项政策的实施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的基本生活,提供了大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据了解,我市现有在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1名。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通过细致排摸、建立动态数据库、全面落实保障措施等方式,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