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邵天骊
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
上个月7日,某公司打电话约我去公司试工。当天下午2点左右,我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左手小指被压断。我认为是工伤,而公司认为试工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请问律师,试工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劳动合同法》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即使是试工,也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实践中,有些企业经常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加入试工的环节来测试应聘者是否吃苦耐劳,能否胜任工作,以实现招聘准确性,降低员工离职率。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对于试工,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此产生的争议基本上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从而给企业带来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