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瑞达日用品有限公司: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余姚市鑫旺喷雾器厂: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余姚市联彬食品店: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丰轩仓储(余姚)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及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