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文
据《宁波日报》报道,最近,宁波市有关部门聚焦用权规范,首批梳理出共8项小微权力监管制度,形成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工具箱”,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从“制度工具箱”中选择适宜的“制度工具”,用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从而激活清廉村居监管“触角”。
村居作为社会的基础细胞,其清廉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落地执行、社会秩序的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福祉。近年来,清廉村居建设已经成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要建设清廉村居,就必须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村级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一方面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过去,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小微权力被滥用,导致村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另一方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只有当权力得到有效的规范和制约,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激活清廉村居监管“触角”,首先要强化法治建设,通过广泛普法教育,确保每一个村民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确保群众监督能通过正式途径发挥实质作用。其次,要培养监督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清廉教育,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增强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对村级事务的监督能力。再次,要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以村级组织为核心,包括党员、群众等广泛参与的监督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对于违反规定的村委会成员或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此外,还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构建智慧村居监管平台,实现对村级事务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当然,在激活清廉村居监管“触角”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也要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村民的诉求和建议,确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