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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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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救援被困电梯人员超时 维保单位被罚1万元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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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对一家电梯维保单位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不久,市民朱先生在本市某电器公司乘坐电梯时,突然发现电梯不动了,且电梯门无法正常打开,便拨打了电梯内的救援电话。不过,朱先生在电梯里等待了1个多小时才脱困。事后,朱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马渚分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实地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电梯使用单位为本市某电器公司,这台电梯于今年3月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维保单位为宁波某电梯工程公司。由于该电器公司的厂区正在装修,工人乘用电梯的频率较高,被困的朱先生正是在此从事装修工作的。当时,他拨打救援电话将近1个半小时后,救援人员才赶到现场将其救出。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超过规定时间才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随即,马渚分局对该维保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为了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近日,马渚分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依法对这台电梯的维保单位、宁波某电梯工程公司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电梯维保单位应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能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