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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特殊的“旅行”

日期: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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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9版:妙笔生花       上一篇    下一篇

  东城小学605班 胡佩萱

  周末,趁着好天气,爷爷邀约我来一趟说走就走的“小旅行”——骑共享单车环游姚城。我一听,欢呼雀跃,二话不说就跟着爷爷出了门。

  我们楼下就有共享单车,很是方便,爷爷拿出手机,很熟练地帮我扫了码,只听“滴”的一声,一辆共享自行车就成为了我的交通工具。“哈哈,就让我骑着小黄车,来拥抱你,姚城,我来啦!”我兴奋过了头,忍不住欢呼起来。爷爷看着我兴奋的样子,也连忙扫码取了一辆共享电动车,跟随我的脚步,紧跟而上。

  风,在我的耳边呼啸而过,车,如流水般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脚踩踏板的速度也随之加快:“爷爷,我们城东的景色真是越来越美了,你看,那高楼,这道路两旁的鲜花……”我就好似一只咋咋呼呼的小鸟,欢快地游玩着。

  “你可骑得小心些,注意安全哦!”

  “没问题的,爷爷,我的骑车技术好着呢!”我得意极了!

  可是,很快,我的快乐就被警察叔叔给拦截了下来:“小姑娘,你赶紧停下来,快下来!”看上去,这警察叔叔严肃得不行,只见他喘着大气,脸色也因为追着我跑而涨得通红。我有些心慌,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刚刚我可是遵守交通规则,老老实实等到绿灯才骑到马路对头来的,可没闯红灯呢!

  还没等我开口,警察叔叔就拉着我的手:“来,你下来,你知道你这样多危险吗?我看你还穿着校服,你是哪个学校的?几岁了?”

  我抬着头,无辜地望着警察叔叔:”我……我11岁……没……没做坏事……”

  “是呀,是呀,警察同志,这是我孙女,这是我给她扫的共享单车,我们正在进行一场神奇的旅行呢,我们还急着骑车赶路呢!”

  “哎,这位老大爷,您知道您家孙女犯法了吗?”

  “怎么可能?”我爷爷似乎有些气急败坏了!

  “老大爷,孩子未满12周岁,是不可以骑自行车上马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例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您家孙女能上路吗?您知道这有多危险吗?孩子不知道,您作为长辈,还主动给孩子扫码取车,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我没想到这事能有这么严重,我……哎……”看着爷爷也红了脸,我更是羞愧:“叔叔,我错了,我以后一定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了。”

  叔叔摸摸我的头,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对,根据道路交通法,‘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孩子都不可以在上面骑车,你应该在小区空地、公园空地等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骑车,明白了吗?”

  我用力点点头,然后小心翼翼推着我的共享单车和爷爷按原路走了回去,一路上,爷爷连连说:“哎,没有法律知识还真是不行啊,这不,犯了错不说,还连累我家孙女了。”

  是呀,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我们要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才能保护自己,保护家人,我想,我会记住这次教训,多学习和我们有关的法律知识。

  让我们与法同行,让法律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指导老师 陆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