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小学401班 陈佳炜
陈延年曾说:“少年的肩上有清风明月和国家担当,挑起时代的脊梁。”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的成长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同时也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诱惑。有了法治的护航,我们方能知行合一,燃心中之热血,承风华少年气。
老师告诉我们,近年来,我国关于未成年保护的法律和体系不断完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没有法治精神的支持,再详尽的法律法规也只能束之高阁,成为摆设。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将法治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从我们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法律就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我们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遵守交通规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法,正如墨绳般丈量着我们的言行尺寸。我们应当让法治理念根植于心底,以吾辈之热血,筑中华之未来,以法治理念为准则,内化于心,乘云而上。
与法治同行,将法治精神外化于行。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法治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倘若离开法治,后果将难以想象。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随手乱扔垃圾污染环境,坐公交车时主动排队、让座位,积极参与宣传法治的活动。这些行为是社会的优良风气,个人的道德情操,也是国家法治精神的风尚。通过小事端正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人格,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乘风破浪。
向阳去,彼时秋叶纷纷,落叶匿于土壤,我们奔赴法治的大道。待来年春光洒遍了天地,心中热血沸腾,与法治同行于这灿烂之地。让我们从学法,懂法,用法做起,做一个合格的守法之人。
(指导老师 翁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