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雨濛)“太感谢了,现在,按照政策能减免基本丧葬费用,真是太好了。”近日,魏先生的父亲在本市因病去世,虽然不是本市户籍人员,但得益于今年5月出台的新政,魏先生的父亲作为本省户籍人员,可以在本市享受“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优惠,省下了不少费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今年5月,我市在之前惠民殡葬的基础上,出台了“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新政,惠及人群由宁波市户籍或持有宁波市居住证的人员扩大至浙江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并新增一个免费项目:殡仪馆内普通冷藏免费3天。
据了解,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新政为在余姚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事宜的八类人群免除殡葬服务项目费用。这八类人群分别为:具有浙江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与浙江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浙江省就读的全日制非本省户籍学生;驻浙部队现役军人;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人员;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父母一方符合浙江省惠民殡葬政策且在甬死亡的未登记户口婴幼儿。八类人群可享受的免费项目包括: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普通殡葬专用车辆接送遗体,可免费接送1次;殡仪馆内普通冷藏免费3天;殡仪馆内吊唁小告别厅1间免费使用1场(用于遗体火化前临时停放,一般不超过2小时);平板炉火花免费(含骨灰袋1只和隔离布1块);在殡仪馆寄存骨灰一年内免费;殡仪馆免费提供价值300元的骨灰盒一只。
据统计,自5月以来,市殡仪馆已为治丧群众减免费用68万余元,惠及700多户家庭,极大减轻了群众治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