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实验小学花园校区501班 戚萌露
吾生于世,行于天地之间,常闻古语有云:“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今日吾欲论及法之童心,检护未来之事。
昔者,吾闻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然,性之善恶,岂能一概而论?或有稚子之童心,尚未识事,难以辨别善恶,此情此景,岂非法之于童心之所为乎?故,吾常思:法之于童心,非止于惩罚,更在于教化。是童心知善恶,明事理,方能检护未来。
然,法之于童心,亦需适度。过犹不及,适度乃为上。若法之过于严厉,童心受压抑,恐有误事之虞。若法之过于宽松,童心无所拘束,亦难养成良好之习惯。故,适度之法,乃为最优之法。
此外,法之于童心,更需因材施教。诸如性格各异,禀赋不同,其所授之法,亦当各异。如同一道菜,若调料不当,则失其美味。故,法之于童心,亦需因材施教,使其成才,检护未来。
在吾之见,法之于童心,亦需与时俱进。时代变迁,法亦需随之改变。如同江河日下,水之流向亦随时而变。故,法之与童心,更需与时俱进,使其适应时代。
吾观今日之世,法之于童心,已然深入人心。如学校之规章制度,是童心知所循,明所止,如家庭之教诲,使童心知所为,明所避。
吾以为,法之于童心,乃为天下之公事。然,此事非一朝一夕之功,亦非一人之力可为,须众人之合力,方能达成此愿。
吾常思:“法润童心,检护未来。”此乃吾之所愿,亦为天下之所愿。愿吾辈同心协力,使法之于童心,检护未来;使童心之花,绽放于天下,检护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