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闯红灯”遇到“抢黄灯” 两败俱伤!
日期:05-15
本报讯(记者 魏士丁)“闯红灯”“抢黄灯”,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还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当这两者相遇,就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近日,我市就发生两起“一个闯红灯、一个抢黄灯”导致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都为此付出了相应代价……
事发当天上午10时27分许,中山北路与舜宇东路南北方向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陈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电动)由北往南行驶,无视路口红灯的他径直闯了过去。
此时,中山北路与舜宇东路东西方向绿灯即将变成红灯。在信号灯闪烁黄灯期间,张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快速冲过路口,与陈某骑行的三轮载货摩托车(电动)相撞。
好在,陈某虽然未佩戴安全头盔,但在被撞飞的瞬间,死死抓住了车把手,才没有被甩飞出去。大概半分钟后,吓得不轻的面包车驾驶员张某某才打开车门,上前查看陈某的伤情。而此时,陈某被卡在三轮车内动弹不得,受伤不轻。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新建北路上。事发当天下午2时许,新建北路与子陵路路口南北方向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张某骑电动自行车由北往南行驶到路口时,左右张望未发现来车后,便无视红灯径直闯了过去。突然,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将张某连人带车撞飞10余米远。
当时,轿车驾驶人沈某某从西往东行驶,看到路口亮起黄灯,企图加速通过路口。令他没想到的是,左转待转区域的轿车挡住了他的视线,等看到闯红灯的张某时,沈某某已经来不及刹车,只能下意识地往右打方向,但轿车还是撞上了张某。所幸,张某只是皮外伤加轻微骨折。
最终,经交警认定,事故双方一个“闯红灯”、一个“抢黄灯”,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两起事故均是因‘闯红灯’‘抢黄灯’引发,事故双方都为此承担了相应责任。”交警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莫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