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报停”升降机 一工厂被罚3万元
日期:04-18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报停”的简易升降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但个别企业为省钱、省麻烦,却仍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使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梨洲监管所就查处了一起擅自使用“报停”已10年的简易升降机违法案件,并对违法使用者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久前,梨洲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在本市某车灯厂时,发现该厂装配车间西边有一台正在使用的简易升降机,楼层按键处于通电状态,显示“2”。现场,执法人员操作升降机,发现可以上、下升降。墙上张贴有简易升降机的安全使用警示、安全检验合格等标识,安全检验合格的标识上还有设备代码。
执法人员查询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发现该简易升降机已处于设备停用状态,使用状态变更日期为2014年6月10日。执法人员要求该厂出具该简易升降机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时,该厂负责人未能出具,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据此,执法人员当场开出了一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该厂立即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当日,该厂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
为规范使用特种设备,消除安全隐患,梨洲监管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厂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简易升降机是特种设备的一种类型,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安全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三非”升降机的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企业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简易升降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