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
日期:04-12
本报讯(记者 鲁雨濛)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根据本市《关于调整2024年度孤儿和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全市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从4月1日起,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19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357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556元调整为2686元,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全额或差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不包括其中的自身困境儿童)按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差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