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就拖欠工资?

日期:04-11
字号:
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黄庐锦 通讯员 王世伟)产品质量不合格,加工厂拒不支付工资。工人辛苦工作两个月,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该怎么办?近日,三七市镇司法所“和为贵”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这样一起劳动纠纷。

  刘某是三七市镇的一名工人。2023年下半年,刘某被某不锈钢加工厂临时雇用,加工产品,期限为两个月,双方约定工资为13000元。刘某按时加工完所有产品后,该加工厂第一时间支付了5000元,并约定产品卖出、收回款项后支付剩下的8000元。到了2024年,刘某多次致电加工厂负责人马某讨要剩余工资,都遭到搪塞。

  无奈之下,刘某来到三七市镇司法所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联系马某到现场进行调解。马某解释,查验货物时发现刘某加工的产品有瑕疵,给加工厂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所以想从刘某的工资里扣除部分金额,没想到沟通出现了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才导致了这个结果。

  “和为贵”调解工作室两位调解员依据《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向马某解释相关法律条文,使其认识到拖欠工资的严重性,同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承担产品质量问题的部分责任,马某同意再支付刘某5000元。

  三七市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劳动者若遇到类似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