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发现部分在建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
日期:03-28
本报讯(记者 张敏)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行政监督专项活动,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约谈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保。截至目前,已有13家建筑施工企业的15个在建项目补缴工伤保险费63万余元,7000余名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落实。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但市检察院发现,宁波某建筑公司在我市承建居住用房建筑项目,从2022年10月开工至今,始终未依法参加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工地上1400余名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处于脱保状态。
承办检察官进一步走访住建、人社、税务等部门,发现这一情形并非个例。市检察院以个案为基础,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辅助下,对从相关职能机关调取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全市507个建设项目中有83个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其中31个建设项目仍处于在建状态,6个建设项目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后未缴纳保险费用。
此后,市检察院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磋商函,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约谈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保。此外,市检察院还牵头组织住建、人社、税务、司法等部门,就参保业务协作、数据共享融通、联合惩治机制、执法检查监督等达成共识,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信用惩戒机制。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务工人员集中的行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工程项目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不仅保障了务工人员权益,同时也可降低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企业涉诉风险。广大在姚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应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降低相关风险,营造良好的用工生态。”市检察院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