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起纠纷 调解员来做和事佬
日期:03-19
本报讯(记者 张敏)宅基地上建房是农村的“头等大事”之一。最近,家住四明山镇芦田村的王钦(化名)一家因这件“头等大事”而心浮气躁,不得不向镇调委会调解员老杨求助。
建房的事始于2022年5月。为了省心省力,王钦将自家宅基地上的建房工程包给外地承包商蔡强(化名)。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但这份合同只对施工总价以及施工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对工程的细节问题并无约定。王钦收房时认为房子质量不过关,因此未支付工程余款,并向蔡强提出扣除10万元的要求。蔡强不同意。
近日,王钦和蔡强来到四明山镇调委会,请调解员老杨调解。老杨,全名叫杨开福,从事调解工作20多年了,经验丰富。接手该纠纷后,老杨查阅双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双方描述的事实进行了核实和梳理,又采取“背靠背”的方法,上门找当事人谈话。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老杨一边劝说蔡强,一边劝说王钦。对于蔡强,老杨表示,百姓的口碑胜过金杯银杯,施工过程中应该加强与户主的沟通,耐心处理好户主提出的各种问题,事后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于王钦,老杨苦口婆心,建房前合同里应该约定建筑材料等细节,如今既然产生了矛盾,还是要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在老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新的约定,王钦支付工程余款,蔡强减免部分款项。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双方都有合同意识,但没有将事物进展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考虑进去,导致了后面的纠纷。现在的社会是契约精神为主导的社会,事先事无巨细地约定,才能避免事后的麻烦。”老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