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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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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邻居”反目成仇砍树泄愤 社区干部调解员多次上门解心结

日期: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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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云霞

  胡大妈住一楼,施大妈住二楼,两人是相处多年的邻居,关系不错,但几年前,两人因“一言不合”结下“梁子”,此后在生活中针锋相对,谁也不让谁。近日,两人又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胡大妈火冒三丈,一气之下,把施大妈种在楼下的两棵樱桃树砍了。

  “两位大妈都是快70岁的人了,但是脾气都很火爆,这几年,两人一碰面,就火力十足,总会吵起来。”社区干部说,胡大妈是一位独居老人,常常和朋友打麻将,以此打发时间;施大妈为人勤快,从山里移栽了两棵樱桃树种在小区绿化带里,樱桃树就对着胡大妈家的窗户。

  两人因为不和,常常找对方的“麻烦”。胡大妈一打麻将,施大妈就报警;胡大妈被警察“教育”后,愤愤不平,就拿樱桃树“说事”,常常跑到社区投诉,反映对方毁坏绿化带、私自种树,要求处理。

  前几天,胡大妈打麻将,又被“举报”了。她怒不可遏,抄起家里的砍刀,把施大妈的樱桃树砍了。施大妈得知后,冲下楼,两人又发生了争执。施大妈说:“我的樱桃树花了好几百元,种了五六年了。春天到了,樱桃树快结果了,损失很大,你要赔我1000元!”“这是小区里的绿化带,你可以种树吗?你种的树对着我的窗户,树上有虫子,树叶又挡光,老早就让你不要种了……”胡大妈也寸步不让。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促进小区和谐,社区干部多次上门调解,但仍难以调和,只能向梨洲街道“梨顺”调解工作室求助。经过“背对背”走访听取双方诉求,调解员陈建伟了解到,这次纠纷的症结并不在于樱桃树的赔偿金额,而是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导致的。

  “樱桃树本身的经济价值不高,赔偿金额可以商量,但两人的恩怨不化解,以后还会引发其他纠纷,所以不妨从这次纠纷中找突破口,趁此机会,让双方握手言和。”确定调解思路后,陈建伟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

  “施大妈,你的树种在公共绿化带里,之前小区环境整治时,社区让你移掉,你一直没移,你也有过错。如果她不肯赔钱,你难道为了这点事情去打官司吗?时间和精力上都划不来。”“胡大妈,就算树枝伸到你家里来,你也没有权力去砍树,因为你没有执法权,你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涉及损坏公私财物了。”经过调解员两天冒雨上门调解,施大妈和胡大妈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施大妈说:“我也不是为了钱,就是一口气咽不下,她砍了我的树,还不肯赔钱,我也没面子,只要楼下有个赔礼道歉的态度就行了。”楼上的有了“态度”,做楼下的思想工作也轻松了。

  最后,在调解员和社区干部的努力下,胡大妈掏出200元作为赔偿,双方签下了和解协议,还冰释前嫌。

  看到调解员和社区干部从早上调解到中午,加上之前多次上门调解,两位大妈既感动又惭愧,邀请大家去自家吃饭。“谢谢你们的邀请,饭就不吃了。只要你们今后和睦相处,我们的工作就是值得的。以后不需要我们来了,我们心里就高兴了!”听了调解员的话,大家都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