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敏)前不久本报曾刊发《男子派出所附近打鸟 自己反成“笼中鸟”》的报道,打鸟犯法的提醒历历在目。然而就在3月9日晚,又有两名男子打死一只斑鸠,被警方逮个正着。
3日9日晚上8点半左右,市“灵盛”野生动植物保护巡逻队(以下简称“灵盛”)队长潘利锋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蜀山大闸附近的一片竹林里打鸟。接到举报,“灵盛”巡逻队员迅速将情况向公安机关反映,随后协同公安民警赶往现场。
“我们刚到现场,就看到一辆摩托车从竹林那边开过来。警察拦下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在他们的车上发现了一只已经死去的斑鸠和狩猎工具弹弓。”潘利锋说,“斑鸠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所谓‘三有’保护动物,指的就是有益、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猎捕、杀害‘三有’保护动物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法规。”现场,这两名男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警方带走。
作为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的会员单位,“灵盛”自去年10月下旬成立以来,多次在姚南山区乡镇开展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方面的宣传、巡逻和救援任务,并发现了多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