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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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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4个“熊孩子”“恶作剧” 家长赔了5000元

日期: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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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云霞

  4个小男孩在放学后结伴玩耍,发现一处无人居住看管的小屋后,不止一次翻墙砸窗进入,还玩起了“恶作剧”。直到前几日,租户正好来屋里检查,发现情况后,马上报警。近日,梨洲街道“梨顺”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张先生在余姚城区承包工地做通信工程,在梨洲街道白山路附近租了一套两层楼的自建房用作摆放通信设备的仓库。房子上了锁、安装了监控设备,偶尔,他也会去仓库查看。去年7月和9月,张先生发现屋子两次进了“贼”,通过查看监控画面发现,每次都是几个小孩子进去捣乱,但当时他没有报警。近日,张先生打算去仓库看看。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当他走到仓库附近时,听到一群男孩子的吵闹声,循着声音望去,几个男孩正在爬墙。

  “这不就是我上次在监控里看到的那几个小孩吗?”张先生马上跑上前制止,并拨打110电话报警。随后,梨洲派出所民警赶到,将张先生和现场4名男孩带到了派出所。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以及民警的询问确认,之前两次“破坏”行为都是这4名男孩所为。

  4名男孩年纪最大的13岁、最小的10岁,在同一所小学读书。“我们不是去偷东西的,就是想找个没人看到的地方一起玩。”其中一名“带头”捣乱的男孩说。经询问,那幢房子外面是矮墙,4名男孩轻而易举就翻了进去,并砸破窗户进了屋,第一次进去发现没人后,他们的胆子也越发大了,多次用屋里的皮管从自来水龙头接水玩耍,把水浇到了通信设备上,还把水洒得满屋子都是。

  张先生估算了一下,之前的设备损失金额约7000元。鉴于4个“熊孩子”都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派出所民警及时联系其监护人到派出所。考虑到该案损失金额不大,秉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民警将此案移交给“梨顺”调解工作室,让调解员妥善处理此纠纷。

  接手此案的是调解员周黎敏。调解过程中,他充分兼顾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与保护,积极与孩子的监护人沟通,向监护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就赔偿金额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

  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半,监护人对自己孩子的违法过错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并最终和张先生自愿达成和解协议,4名监护人共赔偿张先生财产损失5000元。 

  调解结束时,周黎敏也不忘提醒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责任,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守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