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对孩子动手教育 孩子报警称遭家暴
日期:03-07
■本报记者 张云霞
青春期遭遇更年期会怎么样?近日,家住马渚镇的陈女士与女儿小枫(化名)发生了矛盾,两人为此闹到了派出所。
“民警叔叔,你们快来把我妈抓走,她打了我,这是家庭暴力……”当天傍晚,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生报警,称自己遭遇了家庭暴力。接到指令,市公安局马渚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经过详细询问,民警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发生冲突的是40多岁的陈女士和她17岁的女儿小枫。小枫目前在读高二,正处叛逆期,母亲平时对女儿管教严格,有点爱唠叨,母女俩常常因为学习和生活上的琐事闹得不愉快,甚至发生争吵。
上高中时,小枫想要住校,“逃”出妈妈的“管控”,但陈女士不放心,坚持要求女儿每天放学回家,两人就因此吵架。后来,小枫收留了一条流浪狗,陈女士不同意,但看到女儿十分喜欢,她也只好养在了家里。流浪狗每天需要照顾,小枫白天去读书的时候,便由陈女士负责喂养和照顾。
陈女士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平时要打理店里的生意,十分繁忙,加上还要做家务,时间一长,她对养狗一事感到厌烦,提出想要把狗“处理掉”,母女俩再次发生争吵。看到女儿不停顶嘴,陈女士顿时火冒三丈,对女儿动了手,导致其受了皮外伤。小枫从小到大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愤而报警。“你怎么知道要打电话报警啊?”面对民警的询问,小枫回答:“父母打孩子,不就是家暴吗?家暴就可以报警。”
民警听后也是很无奈,“不是所有父母的教育都能称作家暴的,家暴和一般教育有时间上和程度上的区别,长时间的虐待、辱骂、体罚,以及造成当事人身心伤害的,才能叫做家暴。”随后,民警向母女俩详细说明了家暴的定义,并对她俩做起了思想工作。
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该镇、社区妇联干部以及马渚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来到陈女士家走访,疏导母女俩的情绪。在谈话中,陈女士表示自己其实很爱女儿,但平时工作、生活压力大,有时候确实脾气有点暴躁,火气上来了就不受控制。
“家长要学会与孩子沟通,而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打骂只会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大家一方面劝导陈女士,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思想和独立人格,不必事事都管教得那样严苛。另一方面也劝导小枫,可怜天下父母心,母亲的教育方式方法不大妥当,但孩子也要换位思考,多理解母亲的不易。
在大家的耐心开导下,小枫也意识到自己对于家暴的错误理解,保证以后会听母亲的话,而陈女士也表示今后会多跟孩子沟通,不再出现这种情况。解开了心结,母女俩也终于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