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20万元高价药退货无门 市场监管人员相助成功维权
日期:02-27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杨丽萍)近日,市民李女士将一面绣有“为民解忧暖人心 至真至诚显真情”的锦旗送到市市场监管局丈亭监管所,对监管人员顺利调解邮购药品纠纷并帮其父亲挽回近20万元经济损失的行为表示感谢。
李女士的父亲今年72岁,平时看守水库,常年独居在山上。去年12月初,李大伯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款鱼肝油产品。收到快递后,发现其中一本关于藏药的宣传册。于是,他拨通了宣传册上的电话,向对方讲述了自身的症状,随后,就频繁接到各种推销药品的电话。彼时,深信不疑的李大伯瞒着家人陆续购买了近20万元药品。直到1月12日,家人发现李大伯要为到付金额5万余元的药品向朋友借钱时,整个事件才浮出水面。
李女士当即联系该药品售后,要求退货退款,但沟通无果。第二天,她便带着父母来到丈亭监管所寻求帮助。监管人员一边劝导李大伯不要再服用网购药品,一边指导李女士对剩余药品进行清点,并对李女士带来的5种药品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发现,有两种药品的批准文号、产品名称等信息与国家药监局网站上的信息相符,另外3种藏药的备案编号均为“甘药制备字”,为某藏医院配制的制剂。
同时,丈亭监管所向快递公司发函并调取了2023年12月1日以来收件人为李大伯和收件地址为丈亭镇某村的快递件信息。根据快递公司的回复,结合李女士补充的信息,监管人员发现,自2023年12月4日起,李大伯共有10单货到付款的快递,总金额达19余万元。
可是,由于缺乏有力证据,调解工作还是一度陷入僵局。此时,监管人员想到了一个新的突破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监管人员一方面以大量兜售“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医疗机构制剂”为突破口与对方进行电话磋商,另一方面将医疗机构制剂在市场上流通的线索函,告知该医院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建议李女士进一步向藏医院所在地的药品监管部门、邮政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经过多方努力,对方终于同意对李大伯未拆封药品作退货退款处理。1月24日,加上前期退还的880元的会员费,李女士总计收到退款17万余元。30日,在李女士的坚持下,对方又将近2万元的已拆封药品的钱款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