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须五年内缴足!新《公司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日期:02-26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近日,宁波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先生来到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窗口,向工作人员咨询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条件和流程。据悉,该公司于2020年7月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目前经营投入远远达不到1000万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负责人决定将注册资本减资。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下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五年内缴足出资额的法定责任,强化了对股东出资期限的制度性约束,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不少企业了解到新《公司法》相关政策后,纷纷来到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减资事项。邓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听从工作人员的意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资公告。待公告期结束,他将着手发起减资变更流程。
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部分公司不必盲目跟风减资。如果公司注册资本与实际经营投入出入不大,或者经营前景良好,就没必要过于焦虑,可以逐步依法实缴注册资本。针对注册资本与经营投入差距较大的公司,则确有减资必要性。确定要减资的企业,可以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资公告,公告期45天,待公告期结束,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起公司减资变更流程,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