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士丁)新春佳节,走亲访友,亲朋相聚免不了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可总有一些人控制不住自己,酒后依然驾车上路。2月19日,余姚交警公布了春节假期3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案例1:宿醉未醒被查获 险些赶不上年夜饭
2月9日(除夕)中午,在姚务工的周某驾车带着亲朋好友准备走高速公路返回江苏老家吃年夜饭。途经城东路与南雷南路路口时,执勤交警对周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周某告诉交警,当天他确实没有饮酒,不过在前一晚,他与几个老乡约了年前最后一次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应该是宿醉,酒气还没完全散去,早知道昨天就不喝那么多酒了。”周某后悔不已。
最终,周某因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依法处罚。所幸,同车亲友有驾驶证且没有喝酒,否则一车人就无法赶回老家吃年夜饭了。
案例2:醉驾撞车企图“瞒天过海” 被交警一眼识破
2月14日(正月初五)凌晨2点25分,一辆私家车在丰山路发生一起单方事故,这辆车不仅撞飞了路边护栏,还一头撞在了墙上。接警后,交警迅速到达事发现场。车内有两男一女,女子称当时是由她驾驶的车辆,因操作不当才引发了事故。
但是,交警从女子闪烁的眼神中发现了一丝端倪,多次询问该女子事故真实原因。当交警表明要查询相关公共视频确定真正驾驶人时,该女子终于承认,事发时是由男子阮某某驾驶的车辆。
交警依法对阮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接下来等待阮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3:“醒酒”结束刚上路 就因发生事故被交警查获
2月15日(正月初六)凌晨时分,在新大新商厦地下停车场出口处,周某某刚从停车场驾车出来,便与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了轻微剐蹭事故。起初,周某某看到并未造成人员受伤,便想私了,可对方严词拒绝并选择了报警处理。
接警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并依法对事故双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检测结果为0mg/100ml,而周某某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周某某交代,初五晚上他在聚餐时稍稍喝了一点红酒。等到第二天凌晨时分,他觉得酒醒得差不多了,才准备开车回家。没想到车辆刚刚开出地下停车场,就发生了事故,被交警当场查获。
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针对假期聚餐宴请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增大的特点,我市交警部门坚持春节期间酒驾查处“不打烊”。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月9日(除夕)至2月17日(正月初八),交警部门共计查处醉驾4人,酒后驾车24人。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共同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